RJ- ZTYLE's profile仁傑-- 臃肿的思绪很容易堵到人呼吸不了, 就有...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仁傑-- 臃肿的思绪很容易堵到人呼吸不了, 就有了写作的发明,让某些人凭着它生存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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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9 原来,我写过这样一些话——也许
也许
也许我们都很懦弱, 在呼吸着,生存着的时候我们没有坚强到享受痛苦. 也许我们都很迷惘, 在成长着,奔跑着的时候我们没有看到前方的路. 也许我们都很执着, 在面对着,经历着爱恨的时候我们没有想过还有别的退路. 也许我们都很可爱, 在喜欢着,牵挂着自己觉得永恒的美丽的人和事的时候都很天真无邪....
这也许就是我们, 年轻的我们. 也许到了某一天我们感觉需要沉思了, 也许我们也就长大或不再年轻, 也许过去的一切都会让我们会心地, 浅浅微笑...... November 18 实际上,现实就是残酷和幸福
那是一个美丽的晚上, 我开着车, 在马路上奔跑。
很晚了, 路上空无一人, 我是和朋友看完价值110块的一场电影才回家的。
110块, 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大数目, 但原来, 对于很多人来说甚至是白天里经过现在我开车经过的这路上的很多人来说, 看一场电影, 已经是奢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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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穷过, 真的。 从我出生的时候开始, 父母的努力奋斗让我过得甚是惬意。
17岁, 我留学了。 在世界上其中一个最昂贵的国家。 我思想里算计金钱的单位, 渐渐形成了百位。
一顿普通的饭是应该300左右的, 一条裤子是应该700左右的, 一件衣服是应该200左右的, 一双鞋是应该600左右的。 出去玩一次是应该800左右的。
还记得在一个学生派对后, 我赚了500磅,一个晚上。 相等于8000人民币, 钱包都放不下的金钱我随意丢在口袋里, 在几天后的下一个PARTY, 我开了一瓶价值2000人民币的香槟。
从前的我, 就是这样不知所谓, 少年不知愁滋味, 全因家人流汗水。
后来, 我回国工作了, 父亲先为我安置好住房, 买好小车。
而当我意气风发地妄想自己可以凭借自己努力安排自己的日常开销, 半年过去, 却还没有一个月成功过。 更别说给家人点钱玩玩。
回头一看, 工资卡里, 就剩280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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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思考这一切的, 除了银行里的280块, 少得不够我从前吃一顿普通的饭的数目, 还有一套连续剧《蜗居》
说的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大学生, 在上海这个大都会如何忙碌奔波地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也在上海工作的我, 在买房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的时候, 是那么从容, 那么轻松。 因为, 我不用出一分钱。
残酷吧, 现实就是这样, 出生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 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活,至少是年轻时的生活, 是从容,还是落魄。
惭愧吧, 现实就是这样, 就算你出生在一个算是富有的家庭, 多少人还怨气冲天,只因为家人为你安排的, 是二手小POLO而不是BMW Z4, 是BMW而不是法拉利430。
年轻人们, 啃老人的年轻人们, 富二代们, 醒醒吧, 有种, 自己赚。 不是因为家里, 你是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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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现实是残酷的。 实际上,现实里我们都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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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我
======== 办公室试刀记
恩,这刀有那么锋利么。
啊!
真锋利!
========== November 11 穿过子午线——《第六回》
作者:VICK ZHU
穿过子午线——《第六回》上 伦敦
那年我们20岁
那年我们20岁, 互相追逐奔跑。 最爱到海边, 聊些悲伤的字眼, 未来在口袋里面。 那年我们20岁, 爱情是我们一切, 朋友就是全世界。 无奈, 最后我们都知道, 永远不变的, 的确只有改变。 时间没有一直停在那一年的夏天, 可是, 当我们又一次双手紧握, 这, 依然是朋友。 BASE ON:《那年我们17岁》何润东
浩与莫少豪认识的时候,他们各自生活了二十个春夏秋冬。从没有交错,从没有碰触。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却从来都无法估计,像是一场雨的第一滴水点,无法了解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坠落到脸上,让你忽然一惊,接着雨水让你全身湿透。 莫少豪的家世就一个字“富”。具体做什么生意,连莫少豪自己都不是很清楚,反正是父辈的功德。他只知道自己从出生以来要什么有什么。 他和浩的交接点被命运同样安排在那个大学里的咖啡厅,是的,于小白打工的咖啡厅。 浩还是坐在一样的位置。在小白打工的咖啡厅里,他在等待小白下班。 一缕阳光从窗外透入到室内,刚好停留在了浩的右脸上。 浩一点都不介意,相反地,他感到无比温暖。 特别是他时不时看看咖啡吧里的于小白,往往于小白也会正好向浩的位置瞄一两眼,两人双双微笑。小情侣般心领神会的甜蜜,外人无法领略。有时候一些钦慕小白美色的大学小男生来到咖啡厅,为睹梦中情人一面,刚好碰到小白和浩在隔空调情,还以为小白终于留意到自己的存在,马上脸蛋通红双唇发白口齿不清,差点晕倒。爱情的存在总是让人受到伤害,无论是恋爱的人本身,还是恋爱的人周围的家人,朋友,甚至陌生人。似乎,爱情,从来就不是仅仅两个人的事情。 浩手上捧着一本书。他其实不是个十分爱看书的人,此时这样做一是因为可以打发下时间,更重要的是,浩认为在咖啡厅里阅读显得有文化同时有品味。而且必须是一本有深度的书,浩坚决反对在咖啡厅里看《蜡笔小新系列-旅行真麻烦篇》之类的漫画。本来是想拿本《唐诗三百首》,后来觉得毕竟在英国,所以浩决定看西方国家的言情小说,美国作者Nicholas Sparks(尼古拉斯·斯帕克思)的《分手信》。 当浩看到书的第三页,一分神竟然不小心听到坐在自己身后一男一女的对话。 “你走吧,我让你离开。”男生平静地说,显然他是提出分手的人。 “为什么要我离开?我没有要分手啊。为什么?” 其实浩很不明白为什么女生在分手的时候必须而且热爱问“为什么?”,浩觉得既然分手了,为什么分手重要么,不重要。无论男生的理由是什么,一旦他说出了分手,似乎就不准备回头了,对结果没有任何作用力的“为什么”,其实毫无疑义。 “请你告诉我为什么?”女生在男生的沉默面前显得那么虚弱,不得不求饶似地等待救援。 “因为,你太出色,太聪明了。我感觉很没安全感,我觉得我不够好。”男生发话。 浩偷听,不对,应该是不小心被迫听到这里。差点没忍住站起来大力鼓掌再过去和男生衷心佩服地握一下手,赞许他竟然能想到这么一个完美的分手理由,没有反驳,没有挽留的余地。毕竟分手的原因里,说你太花,可以改,说你太胖,可以减,说你太没文化,可以学,说你太丑现在都可以整到无与伦比的美丽。可是说你太聪明!!看你怎么改,够狠的就马上撞墙撞到变白痴,可能么。 的确, 男生的一句话让女生无法做出任何回应,解释,争论。只见她看着桌子的中间,那里似乎渐渐出现了和男生之间一道永远不可能磨灭的分割线。当感情完了,小刀在心上轻轻一割,不至于死亡,但将永远隐隐作痛。女生似乎被这伤痕,触痛了,流泪了,慢慢地流,无声无息地流。最后,女生站了起来,什么都没有说,停顿了大概5秒,毅然转身走开。 浩没有转头看,却在寂静里感受到,有人受伤了,哭了,离开了。 正当浩依然沉醉在悲伤的气氛里面,他身后的男生离开了座位,竟然走到了于小白面前,说起了话。 浩看着,狠狠地看着。他看清这个“薄情男”,合身的休闲西装,里面搭配了一件白色T-SHIRT,深色收脚牛仔裤。过180的高度,高鼻子,深刻的双眼。在和于小白的对话中,他笑得那么从容,那么自然,完全没有看出他刚和一个女生分手。浩的愤怒悠然而生!可是浩一直是个沉得住气的男人,他没有马上上前打扰,而是继续用凶狠的眼神看着他们。 男生说了一会儿,示意要离开。这时候于小白指了一下浩的反向,男生也顺势看了过来。 浩立即想换成个自然的目光,但似乎太迟,他们六眼相投。男生没有向浩表示任何善意的态度,只是凌厉地瞟了一眼,转回去向于小白又说了什么,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浩已经是怒火中烧,原因是男生在临走前,竟然和亲了于小白右脸蛋一下。浩此时下了个决心,这男人,他将和他势不两立。可是没想到,这两个男人经过一次又一次瓜瓜葛葛后,还是两立着,而且还立得挺好。 于小白在男生走出咖啡厅的同时走到了浩跟前。看了看假装在看书却明显因气愤喘着粗气的浩,微笑了,她已经知道浩在想什么,于小白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细心的女生。 “好了,别吃醋,他只是我一个女生朋友的哥哥。我们认识挺久的了。他叫莫少豪,而且他一直在国外生活,吻脸蛋只是社交礼仪。” “什么?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很好啊,这朋友挺好,刚和女朋友分手马上就可以谈笑风生的,真不错。” 小白被浓重的醋味差点呛到,只好继续温柔地看着浩,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小白弯下身子,在浩的唇上亲了一下。浩抬头看这于小白,她还是保持着可爱的微笑。的确,让这样美丽的女生主动亲,没有多少男人能够继续生气。浩,也只是个凡夫俗子。 小白看浩的表情从容了一下,说:“我也很久没有见到他和他妹妹了,他说晚上出去喝杯东西,我刚就说我男朋友在,可以一起去么?他说好。那你,要去么?”于小白露出半点同样是让任何男人无法阻挡的哀求的表情。 浩看了看于小白:“要是我不去, 你还是回去么?” “恩,真的没关系的,我们只是去叙叙旧。” “那我去。”浩尽全力压抑住自己的愤怒......
穿过子午线——《第六回》下 伦敦+上海 看不见的距离 无论后来的浩如何在伦敦大学联盟里以举办CLUB主题PARTY名声大造,仅以一个学生的身份游走在伦敦所有最高级会所更是让很多同辈人望尘莫及甚是羡慕。但当他第一次与莫少豪正式见面的那天晚上, 他还是个懵懂清秀的大学一年级生,对于莫少豪安排在那个位于伦敦Leicester Square NO.1 的高级会所,当时的浩就显得是个格格不入的土包子。 浩和于小白来到CLUB的时候,一群衣着光鲜的男女已经聚集在门口,排队等待入场。男的大多数是西装笔挺颇有格调,女的则以超短连身裙为主,个个花枝招展当仁不让,势必在打扮上先拼出个高下的架势,人人目光里蕴藏着高傲。浩却像是个最普通的高中生刚经过此地而好奇地驻足,真不像有将要进入这个高级的会所的气质。毕竟浩穿着的所有都是运动牌子里的名牌,NIKE的风衣和运动裤,而且是一套的,颜色及款式都互相协调搭配着,双脚踩着Adidas当年新款的篮球鞋,而且还有气垫。浩本来是想,这都是世界名牌啊,应该不会失礼。但他的确更像是要去运动而非参加高级聚会的。 于小白竟然忘记了提醒浩要怎么打扮,自己却穿着纯白色的低胸连衣裙,高跟鞋,闪亮的耳环在夜色中衬托得她更是迷人。 浩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停下了脚步,牵着小白的手也在这时候放开了。 于小白回头看着浩。 “怎么了?” “我, 这样进去合适么?” “有什么不合适的,你是以我男朋友的身份去的, 又不是模特,穿什么样都是我男朋友啊,我喜欢的还是你。” “ 恩。”浩听着小白的话, 看着眼前这美丽时尚的女人,不敢相信自己如此幸福,并下定决心要学会穿衣服的技巧,从此以后,浩的时尚品味被渐渐地建立起来。 莫少豪已经在门口等侯他们多时,看得出来他很重视于小白这个……“朋友”。 少豪在围栏里面示意他们不要排队, 直接走VIP通道。通道口魁梧的黑人保全和莫少豪说了两句, 很快就要放行。小白牵住浩首先走进了围栏。当浩正要跟着进去的时候,黑人保全粗壮的手臂在于小白和浩之间拦住了,让本来又牵起来的双手再一次分开。浩甚是漠然,黑人看着浩Adidas的球鞋,用与他本人十分相称的低沉的声音说: “hey man, your shoes, our can’t do.” 黑人的英文用词, 浩是听得糊里糊涂不明所以。 原来伦敦的高级会所为了保持客人的质量是不允许穿球鞋入内的。 于小白马上回头和黑人议论起来。“oh come on man, that is ok, is so dark inside, who cares? We are in the VIP area, will be fine man, make it once!” 于小白说的英文,不看还以为是英国本地人,这都是她多年打工得来的意外收获。 黑人居高临下地看着于小白,没说话只摇头,手依然把这对情侣分隔在CLUB的里与外。 这时候, 莫少豪走了过来。 用仅仅能让黑人听到的声调,说了一句:“ It is ok man, he is my best friend, I will talk to mark.” 奇怪的是,黑人这时候很爽快地提起了手,让浩进入了会所。 这一刻,浩知道了人与人之间,永远是有距离的。除非你可以自得其乐不问世事,但如果你不是,如果你只是凡世间一个和无数人群站在一起的普通人。置身于什么人群内及是否受尊重,就决定了你得到的待遇。 这一刻,浩开始变了,他不希望和于小白或者和她的朋友有任何距离, 就算是有,他也希望自己是比较高的位置,保护着,带领着于小白。或许你会说这是男人不知所谓的自尊, 但无数男人恰恰是一辈子都在追寻这种自尊。 从浩在伦敦的Leicester Square NO.1 被介绍认识莫少豪,到现在上海的首次再遇,已经有6.7个年头,他们都已经长大,不再是冲动好斗的小大学生。可是他们并没有忘记,真正让他们成为好朋友的,毕竟是年轻时候那份从不认输的斗心,让他们赏识对方,虽然从来没有勾肩搭背,但之间微妙的情义,长久而稳固。 “看来你是属于上海的。”莫少豪扫视着浩的总编辑办公室,冷冷淡淡地说。 “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只能在上海混得好是把, 不要忘记当年我们两个在伦敦也是有名有姓的学生会干部。”浩不甘示弱。 “恩, 对的,而且你是正主席,我是副的不是么。” “怎么了, 还在记住这个事情啊。 不就是竞选输了我两票。有必要记得那么清楚么。” “对的, 是两票,而且其中一票是于小白投给你的。” 浩沉默了,每次他听到于小白这个名字都沉默,的确, 浩在大学时期所有的故事都和于小白无法分割,直到于小白突然消失的那天。 “你, 后来有见到过小白么?”莫少豪看到浩的脸慢慢呈现苍白,知道是提起于小白的原因。 “恩, 我找过,问过,哭过,崩溃过。可是从来没有再见过。她像是在人间蒸发一样。你记得么? 就是在我们当选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几天后,她就退学了。 没有说再见,应该说, 她什么都没有说就离开了。 我当时还以为是你让她走的,所以我们之间开始了更激烈的竞争不是么。”浩的眼睛没有看着莫少,把话说完。 “恩,那段日子……真疯狂。”莫少也回忆起从前,“我还记得我们喝的第一杯龙舌兰。” “你是讽刺我么? 不就是那次我穿一身运动名牌去你们的聚会? 那杯我一辈子都会记得无比难喝的龙舌兰。” “哈哈,可是后来你爱上那酒了不是么?” “恩,就和我后来爱上咖啡一样, 我爱上咖啡是因为小白的出现,而我爱上龙舌兰,却是因为小白的离开……” “你就必须无论什么回忆都绕到有关于小白的悲伤里么?她已经消失那么久了不是么?” “不, 她又出现了。”浩说着递给莫少豪一份简历。 莫少拿着简历,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故作镇定地挤出几个字。“是她!…….怎么改名叫于小白了!!” 浩听到莫少的话,心,开始翻腾。 未完待续 November 02 要是你不懂幽默,悲哀
有时候我很无聊, 做一些在上一辈人眼里极其虚度光阴的事。 比如, 我会看台湾的综艺节目看一个下午, 《国光帮帮忙》 三个大男人在胡言乱语不知所谓, 和来宾嘻嘻哈哈吵吵闹闹无理无头。 我却很爱看, 而且很爱看一瞧题目就知道是找些美女来做卖点的主题。 比如说, 网络爆红美女之类的。 往往一天下来, 无一所获, 我还是不会法文日文印度文, 我还是不会微积分和制造原子弹, 可是我却笑了, 就是为了一些肤浅无比的幽默。
网络爆红美女的确还挺漂亮的, 当问到每个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都有一个共同点, 幽默。
的确,幽默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重要的。 如果你不是个幽默的男人, 你至少懂幽默, 如果你不懂, 你是悲哀的。
自问我是个幽默的人, 有时候我还会慎重其事地思考什么是幽默。 其实这是个很深奥的问题。
幽默有各种形式, 英国人是主张黑色幽默的族群, 或许是潜移默化, 我, 似乎也是个这样幽默的人。
讽刺, 自嘲, 我认为是黑色幽默的主体。
讽刺, 需要在生活里无不敏感, 把某人某事丑化,夸大,连接,重提。。。。 很深奥吧, 简单来说, 就是记住别人说的一些话做的一些事,丑化,夸大,损! 而后来我发现,讽刺和幽默唯一不同在于, 讽刺更带恶意,而幽默地损,为的只是个玩笑。 (在此为曾经被我当做讽刺对象制造幽默效果的人,表示同情并道歉。) 而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成功幽默了, 看你损一个人的时候, 旁边的人是不是笑了, 所以, 我尽量不在只有两个人独处的时候损对方,这没什么意思, 就算是一不小心损习惯了,也是应该改正的。
至于黑色幽默里的自嘲, 这是更高的层次了, 需要宽容,大量,聪明,谦虚。但通常, 用这种幽默的人,身体有比较明显的特色比如说,特别矮,特别胖,特别秃头等等。(自认为) 所以, 我在翘幽默的时候, 讽刺比自嘲用多很多, 就例如我常开玩笑说自己: 作为一个富二代,我觉得我必须吃两个肉包。(讽刺富二代) 作为一个民工,我觉得我今天要大方地吃两个肉包。(这不是讽刺民工哦,是嘲笑我自己,因为我常因为多开了一瓶本来应该给富二代喝的酒而只能拥有与民工一样的物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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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中温暖的回忆
寒风中, 我记得这过去的一幕。
我拥抱着你, 在伦敦潮湿寒冷的街头, 昏暗的大街两旁本灯火通透的商店已经黯然落寞。 我们却拥抱得那么用力, 那么紧密。 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我们会分开, 我们却那么的不想分开。
又一次, 我的身体被寒风窜入到最深处并不由自主地颤抖着。 却, 是在多年后的今天。
你已经, 离去,很久。 我已经, 不怕,记住。 曾经, 在寒风中最温暖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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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搬到了新的办公室, 刚好是上海降温的那天。 从没有窗口的闷热的小房间, 搬到了窗边寒风萧萧无情涌进的大房间, 明白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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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那个最旧最慢的电脑!
啊!!! 又死机了!
你拽个屁啊, 啊不对, 我拽个屁啊!
这才对的嘛。
=============== October 29 搞笑
一直笑看歌词太过白话的歌曲.
搞笑, 罗志祥的一首不新不旧的歌.
搞笑, 连SOGO打字都不能连词打出来, 可见, 多么白, 多么浅, 却偏偏, 它, 和它的歌词打动着某些人. 或许, 只因为这些人有着一样的故事.
你的离开失去多少我计算不了, 忙完了一天突然觉得又何必辛劳, 对谁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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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HALLOWEEN PARTY. 那时候我还是个无忧无虑小孩, 都因为还是学生的我们, 没有责任, 没有背负, 没有烦恼。
一年后的今天, 两日后的又一个HOLLOWeeN. 或许不再歌舞升平风风火火昏昏醉醉, 但我拥有的, 是不一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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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砖墙, 人造的, 的确, 有时候经过历史遗留下来的风景, 更有味道。 本来被时代发展蒙蔽了双眼的现代人, 开始怀念, 过去的故事。
真的, 谁敢说我们不是父子?
开始发胖了, 真的, 必须运动, 挽回从前那喜爱汗流浃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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